出租人将已经出租的房屋出售给他人的,承租人怎么办?
相关法律、法规为了保障承租人的使用权,给予承租人两重保障:第一,出租人出售已经出租的房屋时,出租人应当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承租人,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;第二,如果承租人不想购买的,也没有关系,依据合同法的规定,房屋所有权的变动,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。也就是说,即使出租人将房屋出售了,买方亦应当继续租赁合同,否则需要承担违约责任。
一方违约了,怎么办?
合同应当根据不同的违约情形,约定不同的违约责任。比如,若出租人逾期交付房屋,或者租期结束承租人逾期退租的,可以每日按高于租金标准收取违约金;若出租人擅自收回房屋,或者承租人擅自退租的,可约定一次性承担较高的违约金,也可以约定支付未使用租期的租金作为违约金。
对约定违约金的数额上,办公楼或者商铺应当高一些,因为这两类的租金水平市场波动较大,如果违约金较低,违约成本较低,容易引发违约行为。特别是承租人对房屋进行过重新装修的,可在合同中约定出租人违约时除承担违约金外,还需承担相应装修补偿。
办公楼、商铺等非住宅租赁需要特别注意哪些问题?
首先,特别注意产权中的土地用途和房屋用途。如果土地用途和房屋用途与承租实际用途不相符合的,则承租人可能面临无法办理营业执照、无法通过相关审批手续等风险。
其次,需要了解相关商业规划和有关政策等。如果承租人将要经营的业态不符合相关的商业规划和有关政策,比如承租一个不可经营餐饮行业的房屋准备开设酒店,必将导致人力、财力的浪费。在无法确定的情形下,承租人可以在租赁合同中特别约定相关事宜作为解约条件,以此避免遭受不必要的违约责任。再次,出租人应特别关注因租赁行为而需缴纳的税费数额,因为非住宅租赁的税费数额较高,且实际收税标准有诸多变化,出租人应当充分认识税费成本及变化风险,并在租赁合同中有所预防。第12页nbsp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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