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置业投资〗→〖置业向导〗→〖买旧房

● 系列网站:

新闻 | 图书 | 游戏 | 法律 | 体育 | 汽车 | 男性 | 女性 | 房产 | 星座 | 英文 | 金融 | 地暖
◆   最 新 文 章
业内明确30种失信行...
打破楼盘供不应求假象...
上海房产价格降还是不...
沪楼市由"热"转"冷...
上海房产价格降还是不...
政府越调控房价上涨越...
调查显示:购房者本地...
公积金逐月还贷登上台...
调查显示:购房者本地...
房地产大腕们:开发利...
我国2千亿公积金待激...
◆   推 荐 文 章
专家:警惕土地二元政...
房子如何炒房产投资者...
调查显示:购房者本地...
买房不完全手册政策政...
北京房价为何低于上海...
◆   优 秀 文 章
售楼招数推陈出新投资...
中低收入有望买低价房...
再探上海房产高投资回...
新年房产市场需求旺盛...
海南房产抱团来沪拉买...
◆   站 内 搜 索
Google

专家提醒:二手房交易时应该注意户口的问题


  人们在买卖二手房时,往往将谈判的重点集中在房屋的产权、价格、区位、户型、楼层和朝向等方面。但却经常忽略一个可能引发严重后果的问题:户口。

  在司法实践当中,因户口引发的房屋买卖纠纷有逐年上升的趋势。其纠纷的主要表现形式为:买卖双方经过谈判后,卖方将房屋过户到了买方的名下,买方也向卖方付清了房款,交易似乎就此圆满结束。但在不久之后,买方在办理落户手续时才发现,卖方的户口并未从交易的房屋中迁出,以致买方的户口无法迁入。更有甚者,有些卖方的共同居住人以其户口尚未迁出为名,主张其对争议房屋具有居住权,因此拒绝搬出。如此一来,购房者虽然名义上取得了房屋的产权,但户口“阴影”却挥之不去。谁愿意自家的房子里装着陌生人的户口呢?如果碰到卖方共同居住人以户口为由拒绝搬出,则情况会更糟。买方花费巨资买来的房子只能看,不能住,无疑成了“镜中花、水中月”。如果想搬进购买的房屋,花费在诉讼上的财力和精力又将无法避免。

  房屋交易一旦因户口发生纠纷,处理起来非常复杂。由于户籍的迁入和迁出等均归公安机关管理,不属于法院的受案范围,因此法院对于此类案件是不予受理的。而公安机关在处理户口纠纷时,又受到户籍政策的限制。比如,卖给买方的房屋是卖方唯一的一套房屋,没有其他的房屋可供卖方迁入户口,则无论买方理由多么充分,公安机关都是无法将卖方户口强行迁出的。相应地,买方的户口也就无法迁入。

  为了避免因户口问题而引发房产纠纷,笔者认为,买方一定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:

  第一,要求卖方出示户口本,并复印留存。通过审查卖方的户口本,买方即可大致了解卖方家庭的户籍情况。但这种做法存在两点缺陷:一方面,户口本只能反映卖方家庭成员的户籍状况,而不能排除非家庭成员户口落于交易房屋内的可能;另一方面,户口本上的信息可能与实际的户籍状况存在差异。

  第二,在交易之前到公安机关查询交易房屋的户籍状况。房屋的户籍通常是由该房屋所在地的派出所管理的。买方可以委托律师或亲自到派出所了解房屋的户籍状况。如果派出所仅限本人调取户籍材料的话,买方可以要求同卖方一起到派出所调阅。如果卖方拒绝配合的话,则房屋的户口即可能存在问题。

  第三,就户口问题进行协商,约定适当的付款方式和违约责任。如前所述,户籍问题的事后补救是非常困难的,买方必须在纠纷的预防上下足功夫。在签订购房合同时,应当把握两点:一是付款的时间。买方只有在确认所购房屋中的全部户口已经迁出时,才可以付清全部的购房款。买方应当时刻牢记:花钱买的不仅仅是一处产权无争议的房屋,还应当是一处户籍无争议的房屋。二是违约责任的约定。卖方仅仅作出将户口迁出交易房屋的承诺是远远不够的,买方必须与卖方就违反该项承诺的责任作出约定。明确了违约责任,就可以免除买方在损害方面的举证责任,买方就不必在诉讼中搜集证据证明自己所遭受的损害。nbsp;

友情链接
网站建设 Chinese learning 生活 learn chinese learn mandarin 音乐 英语培训 风筒 上海网站建设